专项服务
首席律师

联系人:邱律师

手机:159-1534-4883

电话:0755-26751234

网址:www.itscourt.com

网站名称:邱戈龙商业秘密律师

离职员工与老东家斗智斗勇,侵犯商业秘密罪不成立
时间:2021-04-29 18:03 作者:邱戈龙 黄雪芬
   导读:赖某——年知名科技公司科技公司技术副总,2014年11月18日被诉侵犯商业秘密罪,历时一年,沉冤得雪,被指控罪名不成立,为一场历时一年之久的侵犯商业秘密诉讼画上句号。
 
       老东家控诉员工侵商业秘密,一场欢喜一场空
       刚刚筹备上新三板的东莞市某科技公司自称自主研发的光扩散板技术系国内领先,意外发现不到一年市面上竟有生产同样产品,巧妙的是自家技术部副总经理赖某与其他公司有业务往来,于是出其不意,先拔头筹,把赖某开除,并控诉赖某泄露商业秘密。涉案光扩散板生产技术确实属于原告商业秘密,而双方生产配方相似竟然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
        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黄雪芬律师总结本案辩护焦点:首先,本案没有足够证据证明涉案公司的配方就是并非完全相同;其次,没有证据举证赖某有泄露原告商业秘密的行为,而涉案公司生产光扩散板的配方与第三方客户提供的生产配方一样,可以完美地证明涉案公司不仅与原告公司的生产配方相同,也与其他公司的生产配方相同,从配方来源上否定了涉案公司使用了原告方的商业秘密。
       律师告诉记者,在此类员工泄露商业秘密案件当中,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员工的泄密行为与损害结果有直接因果关系,而仅仅凭生活逻辑推理是很难让法院信服,涉密技术信息的来源多样,不能单一判断就是从原告方窃取而得,这也是员工泄露商业秘密案件辩护的最佳切入角度。
 
       离职员工维权1.0时代——侵犯商业秘密无罪辩护三步走
       如今员工离职带走商业秘密事件高发,企业维权并不鲜见,但另一方面,身为相对弱势的企业跳槽员工面也同样对被扣泄密绿帽风险,黄律师建议离职员工商业秘密无罪辩护要三步走:
       第一,查清商业秘密是否成立,并且是否属于原公司。不是所有企业的技术信息或者经营信息都属于商业秘密,仅仅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和经营信息才是商业秘密。如果能有证据证明商业秘密不属于原公司,例如本案中,制作光扩散板的配方可以从其他渠道获得,就可以否认商业秘密来源的唯一性,证明商业秘密不属于原公司;第二,否认侵权行为发生以及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相关。本案中原公司所做的鉴定无法证实赖某带走的光扩散板配方就是涉案公司使用的配方,赖某身为技术副总持有光扩散板配方属于合理行为,即侵权行为没有发生,也与原公司的损失无关;第三,合理评估损失金额。商业秘密属于无形资产,一般通过计算原公司的研发和销售投入来计算侵权损失金额,但在商业秘密没有完全被公开的情况下法院不能认定侵权损失金额就等于研发和销售投入的总额,按照生活逻辑与法律逻辑可以予以推翻。
 
       先发制人,跳槽员工避免涉诉,不做被动替罪小羔羊
       在中小型创新企业如春笋般萌发的时代,离职的技术人员为寻找更大施展才华舞台之前,为了避免涉及侵权,应当配合好原公司完成交接工作。广东长昊黄雪芬律师建议,首先,离职员工应当注意交接事项是否符合实际情况,要核实需要签字的相关文件,不要为了尽快离职而盲目签字;其次,如果有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离职员工应当索取相应的竞业禁止费用,并看清楚合同禁止的内容;再者,要遵守保密协议的相关规定,不要以为没有收取保密费或竞业禁止费用就可以随意泄露原公司的秘密,要以国家法律依据;最后,若涉及侵权要争取最佳时间聘请律师与被侵权方沟通,避免损害结果扩大化。



       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案例遍布大江南北,曾代理/辩护:深圳市YD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和深圳市YD实业有限公司商业秘密被侵犯刑事制裁、民事追偿维权案;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区分局指控深圳KL科技有限公司李姓高管侵犯商业秘密罪缓刑案;东莞市ZJ电子有限公司侵害商业秘密赔偿减半案;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指控深圳市HEX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张姓高管侵犯商业秘密罪缓刑案;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高管侵犯商业秘密罪立案成功;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指控深圳市FG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高管侵犯商业秘密罪全案无罪不起诉案;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区分局指控深圳市CYL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龙姓侵犯著作权罪无罪不起诉案;深圳市XH系统技术有限公司著作权被侵犯刑事维权案;深圳MR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被侵犯商业秘密罪刑事立案成功;东莞市第三区人民检察院指控东莞市XL实业有限公司技术总裁赖姓侵犯商业秘密罪一审无罪、检察院抗诉二审裁定发回重审,发回重审一审、二审均无罪案;厦门首例厦门QY有限公司商业秘密被侵犯刑事立案成功;哈尔滨市公安局指控GL工业自动化(上海)有限公司三位高管侵犯商业秘密罪无罪不起诉案;苏州市公安局工业园区分局指控浙江YB科技有限公司11位技术工程师侵犯著作权罪全无罪案;2018年全国五十大知识产权案例之一:深圳市公安局指控前华为总裁陈姓侵犯商业秘密罪缓刑案;上海AW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商业秘密被侵犯刑事立案成功;湖北襄阳市首例襄阳市公安局指控江苏XL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股东谢姓、周姓侵犯商业秘密罪缓刑案;深圳市HY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诉郑姓员工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劳动仲裁驳回案;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区分局指控深圳市TD机械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韦姓侵犯著作权罪刑事二审减刑改判、民事赔偿减少案;深圳市公安局指控深圳GX动力科技有限公司5位高管侵犯商业秘密罪四人无罪一人缓刑案;深圳市公安局指控深圳ZW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位高管侵犯商业秘密罪全无罪不起诉案;深圳市YY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客户名单商业秘密被侵害维权案;苏州市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冯姓侵犯著作权罪有罪免于刑事处罚案;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指控肖姓侵犯商业秘密罪无罪不诉案;杭州NT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业秘密驳回案;深圳WFT科技有限公司自诉指控林姓、尹姓侵犯商业秘密罪无罪驳回起诉案;山东枣庄HH光电集团有限公司商业秘密被侵犯刑事受理案;江苏常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指控姜姓、薛姓侵犯商业秘密罪刑事无罪不起诉,民事驳回起诉案;武汉市公安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指控前华为软件工程师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无罪不起诉案
 
       侵犯商业秘密罪国内专业辩护律师团——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www.itscourt.com)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律师团,专注于侵犯商业秘密罪法律服务,全国热线:13808805110 15800707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