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服务
首席律师

联系人:邱律师

手机:159-1534-4883

电话:0755-26751234

网址:www.itscourt.com

网站名称:邱戈龙商业秘密律师

客户名单被泄露,侵犯商业秘密需要如何维权【侵犯商业秘密罪律师
时间:2021-08-05 10:51 作者:邱戈龙 黄雪芬
来源:长昊商业秘密律师(侵犯商业秘密/侵犯商业秘密罪/商业秘密保护/商业秘密诉讼律师)
 
近年来,离职员工拉走公司客户的事件时常见诸报端,屡见不鲜,层出不穷。遭遇这种侵犯商业秘密情况的公司应该怎样做才能捍卫自己的权益呢?客户名单到底是不是属于商业秘密吗?
 
下面引用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亲办案例:【案号(2017)粤0306民初21540号】进行解答
 
基本案情
深圳市YY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经营五金制品公司,主要面向海外市场,经过多年的经营,已经积累下了大批稳定客户。李某、尤某、劳某均曾在该公司任职。劳某与YY公司职员张某在离职后于2014年12月18日成立了深圳市XN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经营与YY公司相同的产品。李某从YY公司离职后,在香港公司工作,其违反与YY公司的保密协议约定,利用其掌握的YY公司的客户资源和价格体系等商业秘密,联系YY公司的客户发送邮件并销售相同产品,尤某某离职后与李某、劳某合作,以香港公司向供应商下达订单釆购产品。李某利用其在YY公司处掌握的客户信息与客户联系,客户下单后尤某某以香港公司,由劳某以深圳市XN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名义向国内供应商采购产品,低价销售给YY公司的囯外客户。每年拥有稳定下单量的客户不再下单给YY公司,YY公司在经济上遭受重大损失。为此YY公司将李某、尤某、劳某、深圳市XN金属主频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判决结果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做出如下判决:一、被告李某、尤某、劳某、深圳市XN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原告深圳市YY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二、被告李某、尤某、劳某、深圳市XN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连带赔偿原告深圳市YY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30万元。
 
案件分析
黄律师说:“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釆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有关信息不其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普遍知悉和容易获得,即可认定为不被公众所知悉;有关信息具有现实的或潜在的商业价值,能为权利人带来竞争优势的,即可认定为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权利人为防止信息泄露所采取的与其商业价值相适应的合理保护措施,即可认定为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
本案中,涉案的经营信息包括原告的客户及供应商信息。首先,上述经营信息是原告与客户及供应商在长期沟通、协商、交易往来过程中积累发展的深度信息,不同于该行业公开领域中的一般客户资料,故原告在本案中主张的经营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其次,上述经营信息具有现实及潜在的商业价值。而且原告釆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在正常情况下足以防止涉密信息的泄漏。以上三点,足以认定原告主张的经营信息属于商业秘密,依法应予保护。四被告使用了原告的经营信息,抢走了本属于原告的订单,获取不正当利益,侵犯了原告的商业秘密,四被告系共同侵权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长昊律师事务所
THE ONE PERFECT
 商业秘密    |   软件著作权
SINCE 1995
www.itscourt.com  13808805110  15800707700
 
创立于1995的长昊律师事务所扎根深圳辐射全国,在商业秘密和软件著作权两大核心方向,是专业致力于知识产权方面的律师事务所。长昊律师事务所坚持创新、开放合作、与时俱进,为众多科学技术领域的商业秘密、软件著作权类案件提供侵权维权辩护司法鉴定司法审计调查取证等高品质专项法律服务
长昊律师事务所拥有近三十年专注商业秘密和软件著作权类案件经验的核心团队,自律师事务所成立以来,获得多项行业殊荣,2018年代表中华律师协会法律出版社出版著作《特殊型知识产权法律实务—专论商业秘密与软件著作权》,长昊律师事务所长昊律师在商业秘密和软件著作权领域取得的成绩成为办理知识产权领域的优秀律师事务所之一。
面向未来,长昊律师事务所将继往开来砥砺前行持续在尖端知识产权方面不断超越,努力奋进的执业要求,长昊律师将共同努力把长昊所打造成为知识产权品牌专业所。
 
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案例遍布大江南北,曾代理/辩护:2013年11月30日深圳市YD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和深圳市YD实业有限公司商业秘密被侵犯刑事制裁、民事追偿维权案;2014年12月17日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区分局指控深圳KL科技有限公司李姓高管侵犯商业秘密罪缓刑案;2015年1月21日东莞市ZJ电子有限公司侵害商业秘密赔偿减半案;2015年5月27日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指控深圳市FG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高管侵犯商业秘密罪全案无罪不起诉案;2015年8月6日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区分局指控深圳市CYL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龙姓侵犯著作权罪无罪不起诉案;2015年8月25日深圳市XH系统技术有限公司著作权被侵犯刑事维权案;2015年9月1日深圳MR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被侵犯商业秘密罪刑事立案成功;2015年9月2日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高管侵犯商业秘密罪立案成功;2015年11月13日东莞市第三区人民检察院指控东莞市XL实业有限公司技术总裁赖姓侵犯商业秘密罪一审无罪、检察院抗诉二审裁定发回重审;2016年1月4日厦门首例厦门QY有限公司商业秘密被侵犯刑事立案成功;2016年4月16日哈尔滨市公安局指控GL工业自动化(上海)有限公司三位高管侵犯商业秘密罪无罪不起诉案;2016年11月3日上海AW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商业秘密被侵犯刑事立案成功;2016年11月18日苏州市公安局工业园区分局指控浙江YB科技有限公司11位技术工程师侵犯著作权罪全无罪案;2017年1月13日成功入选2018年全国五十大知识产权案例之一:深圳市公安局指控前华为总裁陈姓侵犯商业秘密罪缓刑案;2017年10月27日深圳市公安局指控深圳ZW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位高管侵犯商业秘密罪全无罪不起诉案;2017年12月20日湖北襄阳市首例襄阳市公安局指控江苏XL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股东谢姓、周姓侵犯商业秘密罪缓刑案;2018年3月20日深圳市公安局指控深圳GX动力科技有限公司5位高管侵犯商业秘密罪四人无罪一人缓刑案;2018年8月9日深圳市YY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客户名单商业秘密被侵害维权案;2018年11月9日东莞市赖姓涉嫌配方型侵犯商业秘密罪发回重审一审无罪案;2018年12月25日苏州市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冯姓侵犯著作权罪有罪免于刑事处罚案;2019年1月16日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区分局指控深圳市TD机械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韦姓侵犯著作权罪刑事二审减刑改判、民事赔偿减少案;2019年2月2日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指控肖姓侵犯商业秘密罪无罪不诉案;2019年4月1日深圳市公安局前大疆李姓软件工程师源代码披露型侵犯商业秘密罪减刑案;2019年6月17日深圳WFT科技有限公司自诉指控林姓、尹姓侵犯商业秘密罪无罪驳回起诉案;2019年10月18日山东枣庄HH光电集团有限公司商业秘密被侵犯刑事受理案;2019年10月13日杭州NT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业秘密驳回案;2020年4月13日常州市JX热能科技有限公司商业秘密侵权撤诉案;2020年4月30日江苏常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指控姜姓、薛姓侵犯商业秘密罪刑事无罪不起诉;2020年7月29日东莞市赖姓技术主管侵犯商业秘密罪发回重审二审无罪案;2020年8月3日武汉市公安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指控前华为软件工程师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无罪不起诉案,2020年10月19日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指控济南SK测试技术有限公司、张姓工程师侵犯商业秘密罪无罪不起诉案;2020年1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济南SK测试技术有限公司诉济南LG机电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商业秘密纠纷一案入选2020年最高院50大知识产权经典案例库;2021年2月2日衢州市林姓工程师销售模具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无罪不起诉案;2021年3月25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区指控唐姓工程师销售污水处理设备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无罪撤案处理;2021年4月26日苏州工业园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苏州YL真空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商业秘密及商标侵权一案以无违法行为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