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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性中的技术领域判定
时间:2017-11-08 21:45 作者:邱戈龙
【发表人】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邱戈龙
【案件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再审 (2012)行提字第7号
【关键词】专利、技术领域、权利要求
【摘要】对于创造性的判断,必然要拿出一个现有技术方案进行比对,才能判断出其是否具有创造性,而拿出来比对的现有技术方案必须与涉案专利属于同一技术领域或者相近技术领域。确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属的技术领域,应当以权利要求所限定的内容为准,一般根据专利的主题名称,结合技术方案所实现的技术功能、用途加以确定。
【基本案情】申请再审人CZQ因与被申请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利复审委员会)、一审第三人JK公司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0)高行终字第634号行政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CZQ申请再审称:附件5-1国际分类号是B65H,而本专利的国际分类号是D06H和F16N,二者显然不是相近或相关的技术领域。但专利复审委员会不顾是否存在技术启示,仅强调两者“均是机械设备”就予以认定,显然有违于《审查指南》的有关规定以及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关于实用新型专利创造性标准应当低于发明专利创造性标准的立法本意。综上,CZQ请求撤销一、二审判决和第13216号决定。
【法院判决】一、撤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0)高行终字第634号行政判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9)一中行初字第1326号行政判决;二、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第13216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针对JK公司对CZQ第20052001457XX号实用新型专利提出的其他无效理由和证据重新作出决定。
【个人评析】专业处理专利案件的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的首席法务官邱戈龙认为,本案的焦点在于确定涉案专利的技术领域。
技术领域是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属或者应用的具体技术领域,不是上位的或者相邻的技术领域,也不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本身。确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属的技术领域,应当以权利要求所限定的内容为准,一般根据专利的主题名称,结合技术方案所实现的技术功能、用途加以确定。
在本案中,附件5-1公开的技术内容涉及绕线机润滑系统的润滑问题,本专利的技术方案是要解决裁剪机斜齿轮组的保油润滑问题。虽然绕线机属于纺织机械,裁剪机属于服装机械,二者在应用环境上有区别,但本专利和对比文件的技术方案均涉及机械系统的润滑问题,属于相同的技术领域。专利复审委员会将附件5-1作为判断本专利创造性的对比文件,并无不妥。
(更多案例解读敬请关注www.itscourt.com 尖端知识产权专家)
【案件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再审 (2012)行提字第7号
【关键词】专利、技术领域、权利要求
【摘要】对于创造性的判断,必然要拿出一个现有技术方案进行比对,才能判断出其是否具有创造性,而拿出来比对的现有技术方案必须与涉案专利属于同一技术领域或者相近技术领域。确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属的技术领域,应当以权利要求所限定的内容为准,一般根据专利的主题名称,结合技术方案所实现的技术功能、用途加以确定。
【基本案情】申请再审人CZQ因与被申请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利复审委员会)、一审第三人JK公司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0)高行终字第634号行政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CZQ申请再审称:附件5-1国际分类号是B65H,而本专利的国际分类号是D06H和F16N,二者显然不是相近或相关的技术领域。但专利复审委员会不顾是否存在技术启示,仅强调两者“均是机械设备”就予以认定,显然有违于《审查指南》的有关规定以及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关于实用新型专利创造性标准应当低于发明专利创造性标准的立法本意。综上,CZQ请求撤销一、二审判决和第13216号决定。
【法院判决】一、撤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0)高行终字第634号行政判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9)一中行初字第1326号行政判决;二、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第13216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针对JK公司对CZQ第20052001457XX号实用新型专利提出的其他无效理由和证据重新作出决定。
【个人评析】专业处理专利案件的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的首席法务官邱戈龙认为,本案的焦点在于确定涉案专利的技术领域。
技术领域是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属或者应用的具体技术领域,不是上位的或者相邻的技术领域,也不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本身。确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属的技术领域,应当以权利要求所限定的内容为准,一般根据专利的主题名称,结合技术方案所实现的技术功能、用途加以确定。
在本案中,附件5-1公开的技术内容涉及绕线机润滑系统的润滑问题,本专利的技术方案是要解决裁剪机斜齿轮组的保油润滑问题。虽然绕线机属于纺织机械,裁剪机属于服装机械,二者在应用环境上有区别,但本专利和对比文件的技术方案均涉及机械系统的润滑问题,属于相同的技术领域。专利复审委员会将附件5-1作为判断本专利创造性的对比文件,并无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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