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
刑事辩护
经侦立案
损失审计
公证取证
商标授权与确权
联系人:邱律师
手机:159-1534-4883
电话:0755-26751234
网址:www.itscourt.com
网站名称:邱戈龙商业秘密律师
Sep
即发侵权行为是指即将发生的侵权行为。其不是侵权行为,但其结果必然导致权利人的利益的受损。在行为人的行为构成即发侵权行为时,权利人可以请求法院采取相应的临时措施,及时制止侵权行为的发生。...
由于员工与公司利益没有太大的联系,当被外界利益所引诱时,最是容易把其所掌握的秘密披露出去或者为自己使用。通常企业为预防这种现象,会和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或者签订竞业禁止协议。虽然这些措施并不能完全制止商业秘密被侵权的发生,但在后续商业秘密诉讼中可以作为保密性证据之一。...
客户名单商业秘密属于商业秘密中的经营信息,即经营秘密。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司法解释》第13条第1款规定:“商业秘密中的客户名单,一般是指客户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交易的习惯、意向、内容等构成的区别于相关公知信息的特殊客户信息,包括汇集众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事项。无论是法定的还是约定的,关于员工的保密义务期限目前还存在争议,本文将通过一个案例来具体分析。...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把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定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泄露是指本不应该予以传播、公布的而出于故意或过失而使之被公众或者特定人员所知。在法条中表示为不当披露,本文将通过一个案例来具体分析这个侵权行为。...
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也不是绝对的自由,而是限定在法律的框架内。在刑事犯罪中,法官作出从轻减轻的处罚决定也是有法律依据的,具体在什么情形下可以从轻减轻?本文将通过一个案例对此进行分析。...
商业秘密区别于其他权利的特点之一即是其产生权利的来源是经营者的自我保护,通过对商业秘密信息采取保密措施,限制接触人员的范围进行保护。所以其权利本身不具有绝对的排他性,其他人也可以通过正当的手段研究开发与其一样的商业秘密信息,其他人也可以对其...
独家代理是指在指定地区和一定期限内,享有代购代销指定商品专营权。由该独家代理人单独代表委托人从事有关商业活动,委托人在该地区内不得再委托第二个代理人。在计算机软件领域,很多企业取得其他软件开发公司的软件独家代理权,从事软件的有关商业活动,在...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商业秘密越来越受到各大企业的重视,在这个知识竞争的时代,要想在一个行业领域内站稳脚跟,势必要具备一些区别于其他人的优势。如某个软件的芯片,某个客户的信息等,凡是能够给企业带来经济价值,而当向社会公开了该信息就会使企业...
客户名单不同于技术信息,客户名单具有不稳定性,受人为因素影响大,因此,对于客户名单商业秘密不侵权抗辩合法来源与技术信息也存在差异或特殊点,在客户名单商业秘密侵权案例中,被告抗辩事由一般为个人信赖和商业秘密不能成立。本文将通过一个案例对此两点进行详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