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公司是一家生产销售电器的公司,2010年登记注册的,前段时间收到警告函,说我方的企业名称侵犯了他们的商标权,我查了一下,他们是一家服务类的行业,这两者根本没有什么联系啊,而且我在登记注册时也完全不知道有这个商标,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我方构成侵权吗?
    您好,企业的字号一般只有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突出使用商标专用权人的商标才会构成侵权,根据您的描述,你们的经营范围、类别都不同,一般是不会构成侵权的。但还是需要看对方的商标是否属于驰名商标,如果是驰名商标,即使你的经营类别和对方不同,如果你的使用存在搭便车嫌疑,可能会被认定为侵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欢迎电话咨询:15915344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