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咨询问答>包装、装潢构成侵权的商品需要是知名商品

您好,我是一家开牛肉面店的老板,在2013年开始经营,到现在已经在本地有好几家连锁店了,但后来,我发现本地有一家牛肉面店虽然招牌和我的不一样,但其店面的装修风格、餐具、碗筷的形状、整体色调等都和我家的相差不远,我看法条说仿冒包装装潢也构成侵权,但上面说要知名商品,我不知道我的店是不是够知名,想问一下我这种情况,可以去告他吗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相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知名商品的行为,属于法律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对于该知名商品如何认定,笔者认为对该知名度的要求并不像驰名商标那样,其只需要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能够使相关公众从包装、装潢就能产生与商品或服务来源的联系即可。根据你的描述,您在本地已经有好几家连锁店,且对方是在您当地所开,笔者认为是符合知名度要件的。具体详情请咨询15915344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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