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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与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均为以计算机信息系统为侵害对象的纯正计算机犯罪,行为人都侵入了计算机信息系统,但二者存在明显区别: 1、犯罪对象的范围不同。本罪的犯罪对象是特定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即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
目前的司法解释在认定获取数据时的标准大致分为两类: 第一、关于身份认证信息。主要通过行为人获取的数据数量的多少来判定是否属于情节严重或者情节特别严重。比如说,在身份认证信息这样的数据中以列举的方式明确了以下几类:期货交易、证券交易、支付结算...
以计算机技术为代表的第三次技术革命以席卷全球,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的互联网技术和计算机技术比较滞后,关于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刑事立法同样比较滞后。 200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在原来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中另外增加两款,这样刑法关于...
只有行为人的违法所得达到五千元人民币或者行为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达到一万元人民币时才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才能既遂。经济损失中的直接经济损失比较容易计算,但是间接经济损失在实务中由于审限的限制,很难进行准确认定,或...
网络犯罪,是指对以共享资源为目的、通过数据通信线路将多台计算机互联而成的信息资源共享系统进行非法侵害的行为,或通过计算机网络盗窃信息资源并以其为媒体进行其它犯罪的行为。网络犯罪是一种新型的犯罪,它除了具备一般计算机犯罪所具有的智能性、隐蔽...
各国在重视非法侵入计算机网路信息系统犯罪的同时,也加大了对该类犯罪的打击力度和立法完善工作。在美国,联邦政府制定有《联邦计算机安全处罚条例》、《计算机诈骗与滥用法》等单行刑法。同时,美国多数州均有惩治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的单行刑事立...
我国法律对防范和惩治非法侵入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犯罪的行政法规也较多,主要有国务院于1994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1996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以及1997年发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
Apr
在2009年2月28日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第9条中关于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虽然比刑法285条新增了罚金一项,但是对于打击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等网络犯罪还是不够。笔者认为应该增加资格刑,即剥夺犯罪分子从事网络工作的资格。理由有以下几...
根据我国刑法关于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的规定,将犯罪主体刑事责任年龄定为 16 周岁,但是从实践来看,这存在着与现实的冲突。近年来,网络犯罪呈现低龄化趋势,即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等网络犯罪的作案者呈现出年龄日趋偏低和未成年人占整...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的规定并非都反映了刑法谦抑性原则,也存在与其相背离的内容.具体分析如下: (一)司法解释内部存在有违谦抑性原则的逻辑矛盾 根据《两高解释》中所列举的情节严重的情形,本罪只有符合这些情形,才能达到最低起刑点。我们分析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