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
刑事辩护
经侦立案
损失审计
公证取证
商标授权与确权
联系人:邱律师
手机:159-1534-4883
电话:0755-26751234
网址:www.itscourt.com
网站名称:邱戈龙商业秘密律师
Sep
本文通过“知名商品”为例,进行分析“知名商品”在法律上的认定、构成等方面的内容。将阐述如何认定为“知名商品”及名称“特有”问题?如何界定是否使消费者混淆?...
本文通过“妇炎洁”为例,进行分析“知名商品”在法律上的认定、构成等方面的内容。将阐述如何认定为“知名商品”及名称的“特有”问题?如何界定是否导致消费者混淆?其情况法律上将如何认定?...
在涉嫌侵犯商业信誉的不正当竞争纠纷诉讼中,被告以“员工个人实施的侵权行为,其对侵权行为并不知情”为由进行抗辩,主张其无过错,不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喧嚣一时的彭武诋毁商誉案经过二审终于尘埃落定。在二审中,彭武以被侵权人实施了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因此其在网上发布相关负面信息是自己发泄情绪的表现,并非是散步虚伪事实,诋毁对手的商誉。然而经两审法院审判,均认定其行为构成商业诋毁。侵权有风险,维权更需谨慎!...
商业诋毁纠纷中,原告起诉被告采取捏造事实、诋毁中伤的卑劣手段,在网上公然散布破坏其公司企业声誉和商品信誉的文字,已构成商业诋毁。被告抗辩其发布的内容均为客观事实,原告确实实施了其所评论的不正当竞争纠纷行为。鹿死谁手,且看法院如何裁决。...
商业诋毁纠纷中,原告诉称被告实施向其客户宣称其涉嫌侵犯被告的相关知识产权的商业诋毁行为,损毁其在客户面前的商业信誉,导致交易终止,给其造成重大损失;而被告提起反诉称,原审原告有使用其计算机软件并进行销售的行为,侵犯了原审被告的知识产权。其反诉请求是否成立?...
市场竞争中经营者“片面陈述真实的但容易引人误解的事实”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虚伪事实”?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呢?...
在公司网站发表涉及竞争对手的文章,捏造虚伪事实,恶意诋毁对手商誉,本想抬高自己贬低他人以夺取更多的生意,结果却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2014年12月10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依法判令侵权公司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礼道歉并赔偿被侵权方损失人民币5万元。...
多名被告人实施诋毁商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各被告人住所地不一致时,原告起诉应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在明知“泥人张”知名度的情况下,使用“泥人张”或者“北京泥人张”作为其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和在经营活动中作为其商业标识,但又不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使用“泥人张”或者“北京泥人张”的合法合理依据,显然具有借助他人商誉的主观故意,客观上也足以造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