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获利计算

侵权获利计算
时间:2016-10-25 09:54 作者: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摘要】在知识产权的纠纷案件中,权利人最终维权的结果就是希望获得损害赔偿,在确定损害赔偿的顺位中,侵权获利作为赔偿损失的数额确定的方式为第二顺位。因此在无法确定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的时候,侵权获利将是确定赔偿损失的重要方式。
       【关键词】侵权获利、损害赔偿、赔偿数额
在民事纠纷案件中,证据证明责任的分配为谁主张,谁举证。因此在侵权获利证据方面的取得,具有一定的困难程度,但并非就无法可施。侵权获利计算的第一步即是需要对侵权产品销售量的确定。对于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权利人可以通过海关、工商局、知识产权局和公安对涉案侵权产品进行查封和扣押或者申请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再有涉及网上销售侵权产品的,可以通过对其网页上记载的销售量进行统计并进行公证。
      在上述中,确定了侵权方的销售量以后就可以进行侵权获利具体数额的计算,以下以专利侵权所得的计算方式为例。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了以下计算方法。
  以专利权人因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以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额;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权利人销售量减少的总数难以确定的,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可以视为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
  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该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侵权人的营业利润计算,对于完全以侵权为业的侵权人,可以按照销售利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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