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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名称:邱戈龙商业秘密律师
Oct
1 缺乏对商业秘密的清晰认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多数企业都能够意识到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有的企业对商业秘密的范围存在较大误...
1、健全企业内部保密管理制度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对企业特有的具有价值的情报信息进行专项保护,健全企业内部保密管理制度,根据商业秘密的类型来选择商业秘密保护或专利保护。健全企业内部保密管理制度要做到积极预防、严格控制、完善管理、重点突...
因为商业秘密具有不公开的性质,所以并不容易得出其合理的、能够得到社会认可的价值。这就造成了在商业秘密类侵权案中,有关如何合理的确定其损害赔偿就一直未得到合理的解决。当前依据一般侵权后的赔偿理论,在商业秘密类侵权中有两种大的赔偿方式,即补偿...
商业秘密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非法利用商业秘密并以此获取一定经济利益的经济行为,因为经济行为可以被定义为人们为了获取物品的行为。一般表现为: (1)采取非法手段,获...
我国应该要:首先完善现行立法: 第一:完善我国现行立法,制定统一的商业秘密保护法。我国需要将竞业禁止在专门的法律章节中予以规范,以更好地保护商业秘密。 第二:明确竞业禁止义务主体。我国现行法律中只规定法董事、经理、合伙人、高级管理人为竞业禁止...
(三) 双方利益博弈的平衡: 《劳动合同法》关于竞业限制范围、地域、期限的规定我国《劳动合同法》首次对竞业限制制度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也是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一次从国家立法层面对竞业限制问题予以明确规定。在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种规定对于员工的自由择...
( 一) 《劳动合同法》作了对竞业限制的扩大规定,加大对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 1. 劳动合同法扩大了用人单位主体范围与此前的我国《公司法》以及《合伙企业法》和《个人独资企业法》相比较,《劳动合同法》调整了权利主体,扩大用人单位范围,基本涵盖了市场经...
一、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秘密保护的现状分析商业战争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商业秘密是参战者手上的武器。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现实用深刻的教训给我们上了一课,2010 年的力拓等案都在告诉我们,保护商业秘密刻不容缓。 ( 一) 调整范围有限 1. 调整的...
任何制度、任何事物都有利有弊、有得有失。对于一项创新究竟要采取专利或商业秘密保护抑或部分采取商业秘密保护,部分则争取专利保护,原本是一个必须由当事人谨慎思考的商业决定,没有一定的公式可以套用,也与法律规制的本身并无直接的关系。但是法律规制...
对于客户名单而言,由于客户信息容易掌握、理解,情况就变得更为复杂。职工在企业履行职务过程中可能获取到三种客户信息:一是企业原有的客户名单信息;二是在工作中职工新发展的客户;三是职工总结原有客户的深度信息如质量标准、定价策略等。这些信息是职...